道雄当律师时负责的最后一案是东丸电机杀人案。被告是东丸电机研究部主任仁科壮介,被害人是同一公司的经营战略部部长布施元治,杀人动机是布施元治解散了研究部门,仁科被调到制造部门,因此与布施发生数次争执,最终杀害了布施。仁科被判无期徒刑,但他坚持说自己无罪,后来死在狱中。仁科曾说他看到有个男人从命案现场逃走,那个男人正是一刑处理的盗窃案的受害人、国税厅的志摩总一郎。以那起盗窃为契机,志摩担任所长的会计事务所与包括东丸电机在内的数家大公司逃税有关的疑点浮出水面。坂间拜访了仁科的妹妹,想说服她申请重审以澄情12年前案件的真相,但遭拒绝。而与坂间擦肩而过的是另一位拜访由贵的人就是道雄的前同事青山律师。在二人劝说下,由贵终于决定申请重审。担任辩护人的青山马上召开记者会,要求这次的重审要公开审理。收到批准再审的判决后,次长检察官中森与检察官小宫山命令城岛和井山三日内递向“即时上诉申请书”。